來源:大河報
近日,部分不法泰國總理兼內政部長阿努廷部署全國執法整治工作,经营禁止針對在泰外籍人員違法亂象釋放強硬整治信號,场所斥对同時明確區分違法違規行為與合法入境居留活動,悬挂強調泰國依舊歡迎合規赴泰旅遊、泰国投資和謀生的人进入标人放外籍人士。
9月17日,牌泰阿努廷在內政部工作會議上表態,国总要求全國府尹、理怒縣長充分行使法定職權,外国對達到驅逐條件的狠话外籍人員立即依法處置,不得以機票費用、部分不法申訴流程等為由拖延推諉。经营禁止
阿努廷現場對不法外國人放狠話:“要死就回自己家去死,场所斥对不必來這裏死。悬挂”
其現場嚴厲表態,直指部分外籍人員違規占地、私設墓地、假借投資經營名義非法牟利、欺壓本地民眾等惡劣行為,強調絕不縱容外籍人員在泰實施違法活動。同時,此次整治並非針對特定國家,涉案人員涵蓋亞洲、中東、中亞、歐洲、非洲等多個地區。
本次查處範圍涵蓋外籍人員冒用泰國人名義代持資產、違規持有土地、無證務工、違法經營,以及將泰國作為犯罪活動據點等各類違法行為。
針對部分經營場所懸掛“禁止泰國人進入”違規標牌的問題,阿努廷要求地方府尹親自到場核查處置,除法定受保護的私人住宅外,嚴禁經營者隨意排斥本地民眾。
對於符合驅逐條件的外籍人員,相關部門即刻啟動驅逐程序,無需糾結返程機票費用問題,可由府級部門先行墊付,後續統一依規核銷。官方表示,長期羈押滯留的違法外籍人員會持續消耗公共資源,快速依法處置是規範社會秩序、節約行政資源的關鍵。同時,泰國將改變以往零散查處、反複反彈的治理模式,依托跨部門聯動機製,實現常態化、規範化整治。
《總理府驅逐出境條例》已於8月28日正式生效,清晰界定了外籍人員驅逐出境的適用情形與部門銜接流程。條例明確六類可依法驅逐情形,包括非法入境或逾期居留、無證務工、違反外商經營規定、偽造使用公文、涉嫌重罪犯罪,以及參與、教唆、協助相關違法行為等。
泰國官方強調,本次整治行動不影響絕大多數遵紀守法的外籍遊客、經營者和務工人員。執法核心聚焦違法經營、欺壓民眾、違規占地、非法務工及跨境犯罪等亂象。同時也提醒在泰外籍人員,需嚴格遵守當地法規,確保證簽居留有效、務工經營持證合規、工商登記與實際業務一致,妥善留存各類經營、居留憑證,主動配合執法檢查。
來 源:中國僑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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